一、顏色問題:
名片由于量少,屬于拼版印刷,顏色經常會有偏差(這是客觀現象,難以避免,偏差在10%以內算正常),但因為客戶/中介商并不了解印刷,經常產生很多不必要的誤會,所以因顏色的問題而產生的糾紛占所有糾紛的一半以上,例如:
1、要求印刷品的顏色跟瑩幕(顯視器)一樣。 這是不了解印刷和顯視器的客戶不實際的要求,因為印刷是經過菲林/PS版用 C M Y K 四種油墨印刷出來的,而顯視器則用RGB三種顏色顯視的,同時不同的顯視器由于種種原因使同一個文檔顯視不同;不同廠家的顯像管而顯視不同(也即是不同牌子的顯視器而顯視出來的顏色不同);顯視器老化程度不同而顯視不同;每個人由于視覺不同而把顯視器RGB顏色調整成各個數值而顯視不同等,因而以顯視的顏色來要求印刷品的顏色是不符合實際的。當然顯視器顯視出來的顏色可以供參考,印刷品的顏色可以跟到顯視出來的顏色的80%以上。
處理: 如是因為印刷品和螢幕的顏色不盡相同而要求退貨,本公司一般不受理。
2、要求印刷品的顏色跟噴墨彩色打印機噴墨稿一樣。 這是不了解印刷和彩色打印機的客戶不實際的要求,因為印刷品是用 C M Y K 四種 油墨 印刷出來的,而打印機是用 墨水 打印出來的,油墨與墨水是二種不同的材料,不同的廠家生產出來的墨水和噴墨機使同一文檔打印出來的顏色也差別太大。而打印的顏色也不符全印刷要求,因而以噴墨稿的顏色來要求印刷品的顏色是不符合實際的。當然噴墨稿也是可以供參考,視噴墨稿的好差,印刷品的顏色可以跟到噴墨稿的70%以上。
處理: 如是因為印刷品和噴墨稿的顏色差別大而要求退貸的,本公司一般不受理。
3、要求印刷品的顏色和原稿一樣。 這里有幾種情況:
· 原稿不是客戶提供給我公司的文檔印刷出來的,這種情況原稿和電子稿的顏色偏差大小決定原稿和印刷品的偏差。
· 原稿和印刷品中有一種是過啞膠的,這種情況中過啞膠的顏色會偏深一點。
· 原稿是提供給我公司的文檔印刷出來的(也括同一文檔再次印刷時和上次有偏差),這種情況如果顏色深淺偏差在10%以內算正常,不得作為退貸理由。 注: 由于印刷上的原因,偏差比較大的顏色有:
橙色色塊, 深蘭色塊, 紫色色塊, 咖啡色色塊, 墨綠 等較深的顏色。
處理: 如是顏色上下偏在10%以內算正常而要求退貨的,本公司不受理,如偏差過大,本公司則作適當的處理。
4、要求印刷品全部(也包括正反面)的顏色絕對一樣。 因為卡片量少,屬于短版印刷,因而印刷品恕難以保證顏色絕對一樣,會有些小偏差,偏差在10%算正常。
處理: 正常顏色的偏差而要求退貨的,本公司不受理,如偏差過大,本公司則作適當的處理。
5、關于彩色名片裁切邊的較深色色塊過底問題。 這原理上是由于印后沒有干透裁切才過底的,其實由于裁切時裁紙刀的壓力很大,就算干得再透都有一點點過底。當然印后干的久一點(但這里有一個交貸時間問題)/設計時少用較深的色塊(淺色的過底不明顯)/設計時盡量不要把較深色的色塊放在裁線邊(當然這會讓設計受到制約)會好一些,最好的防止方法是全過啞膠,保證沒有過底。
6、其它顏色問題。 網灰不能低于8%,否則可能無法呈現; 滿版底灰網的,建議用20%以上灰網,否則網不明顯;黃色用網時也要用20%以上,否則顏色不明顯。
建議: 客戶要求顏色比較嚴的/單比較大的,建議四色打樣或先印色樣供參考(其實還是有些小偏差的),如果顏色太嚴的,只能開專版印刷,專版費1500元。
二、裁切問題:
由于彩色卡片是屬于用銅版紙拼版印刷的,裁切比較多,而銅版紙也很光滑(過膠的更滑),同時切紙刀裁切時也會有走位,因而卡片裁切時可能會有1mm左右的移位(這是機器因素,難以避免),所以做稿時應給于注意,以免于不必要的糾紛。
1、因為裁切不準而裁到標志/文字或使標志/文字太接近裁切線了。 這是做稿時把標志/文字做稿太接近裁切線了,建議做稿時把標志/文字離裁切線≥ 3mm 。
2、因為裁切不準而使卡片線框或色塊上下左右不對稱(寬度不等)。 在現有的條件下,現還沒有辦法做到使裁切絕對準,因而如果要求不太嚴,則可以下單。如果要求太嚴則應說明,我公司有權拒絕接此單。
3、因為裁切不準而使卡片的后續加工不順。 如果彩色名片還要套位加工的(如套色凸字,套位壓金/銀等),則應與我公司負責人說明,我公司再視易難給于處理。否則則不得作退貸處理。
4、因為裁切不準而使有白邊或切多了。 這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人頭像貼著裁切線而又沒有做出血位的稿件,這種稿件會讓拼版員左右為難,如把人頭像拉出去則會把人的臉切丟一部分,如把人頭像拉回來則會留白邊,如不動它則兩種都有可能,如補人頭像另一部分的出血位則有可能不像,使人像不協調。這種稿件我公司有權拒絕下單。 |